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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稍感意外的是,极限律不像[因果律]那样,其实是可以用“反证法”证明的。
我在初中毕业那年暑假,在杂志上看到过一个“芝诺悖论”,这里简化地说一下,芝诺悖论悖论说的是,一个人从固定的a点不可能移动到固定的b点,因为从a点到b点必须要经过ab线段上的c点,而从c到b又必须要经过cb线段上的d点,而从d到b又必须要经过db线段上的e点……如此无穷无尽,此人永远抵达不了b点。
当时这本杂志说的各种悬乎,什么芝诺悖论至今都没有得到完美的解释,这在当时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可惜那时我还没有手机或电脑去立即查百科(当然直到今天维基百科对芝诺悖论的解释都是欠妥当的,百度百科根本就没去解释),当时我甚至不懂数学上的极限理论,就凭一腔热血去凭空干想了——
结果还真被我想出来了。
答案太简单。
简单到不好意思说,那就是这个悖论的关键之处在于,现实世界中根本没有无穷无尽啊……没有无穷无尽啊……无穷无尽啊……无尽啊……啊!
芝诺悖论错误地把数学(无限分割)和现实(人从a到b)完全糅合在一起了,而在现实物理学中,从固定a到固定b根本不可能无限分割下去,最终切割至基本粒子就不会再切割下去了。
但是提出悖论的都是天才!
比芝诺小个二三十岁的德谟克利特很快就提出了著名的“原子”学说,在古希腊文明交流频繁的城邦里,我可不敢保证德谟克利特没有受芝诺悖论的启发……非常神奇的是中国的墨子几乎在同时期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这就有些玄乎了,好似地球上的文明在同一时间发现了宇宙的极限。
所以说——
数学是理想化的工具,而物理是理想化的现实。
我们常常会把数学上的概念,理所当然地同步到了现实中去了,但是实际上呢,数学只是一门工具,数学概念都是人为模拟的理想化存在,数学中有无限大和无限小,现实宇宙却有着固定大小(虽然在不断膨胀)和固定粒子总数,而基本粒子也有最小尺度。
大于宇宙尺度和小于最小粒子尺度,在数学上还有意义,但是在现实宇宙中就没任何意义了。同样的,时间和空间也有最小的尺度,光速走过最小粒子的宽度所用的时间,就是时间的最小尺度,可以近似称之为“时刻”;而最小粒子最窄的尺度,就是空间大小的最小尺度。
现在我们回到极限律的证明上面去。
因为芝诺悖论符合因果律,而现实中人又是确定可以从a走到b的(实证原理),由此可以反证,现实宇宙是存在极限小的。
那现实宇宙的极限大怎么证明?
对不起,当今物理学已经可以直接观测到了本宇宙的极限大(粒子总数和光速),已无需证明;当然如果还没观测到的话,只需要确定光速极限,就可以证明宇宙的极限大了(因为我认为光速是宇宙总引力造成的)。
当然还有一个更天才更有说服力的证明:
1823年,德国哲学家亨利-希奥伯斯提出了著名的“奥伯斯佯谬“。他指出,如果宇宙是无限的,就意味着宇宙有无限的恒星,那么观察者每一道视线的终点,无论经过多少路程,总会终结在一颗恒星上。那么我们不难想象,整个天空即使是在夜晚也会象太阳一样明亮。有人提出反驳:远处恒星的光线被它经过的物质所吸收而减弱。其实这看似有理的反驳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计算表明吸收光线的物质将最终被加热到发出和恒星一样强的光为止。如果宇宙是无限的,宇宙不仅会很混乱,而且整个天空即使是在夜晚也会象太阳一样明亮意味着人人都会被晒死的!!!
这世上还是有天才的。
关于极限律的证明到此结束。
另外,极限律还有几个有意思的推论。
譬如:
(1)跳跃的世界:宇宙任何现实现象都不存在绝对连续性,这是个跳跃的物质世界,正是因为跳跃,物质才能有准确的度量,大和小,多和寡,才显得有意义。
(2)量变一定会引起质变:因为量变到一定程度自然会触及到极限,当然大多数在此之前就能引起质变了。譬如马桶堵塞,我用马桶抽一次次抽马桶,一次两次三次……要么最终我把马桶疏通了,要么我胳膊累断了,要么我臭死了。
……
【意志律】
终于到了这篇论文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了。
好吧,接下来大多是我的个人观点,各位选择性的相信就好了。
0、等等,先不说你这个意志律正确与否,你把一个心理学的概念引用到宇宙学的基本法则上,你确定脑子没坏么?
好的,我等你,你提到我脑子了有没有,你这句提问中的每个字每个概念都和意识有关,你正在阅读这段话和意识有关,你逃不开意识,我也逃不开意识,全人类或是全宇宙的智慧生命都逃不开意识,没有意识的觉察,谁他妈关心宇宙?可以这样说,[意志律]可是比[因果律]和[极限律]]更加根本的存在!
在理解[意志律]之前,我们有必要确认一下“意识”这个概念。
1、意识到底是什么?
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外表象的觉察。
也就是说,比起名词,意识可能更接近于一个动词,表达的是某种现象而不是物质。
假如我们把神经元比作是可燃物和氧气,把神经脉冲比作“燃烧”这个动作,那么意识就是火焰,睡眠时就是烧红的木炭上的微焰,醒来时就是炽热的烈焰,死去后就会永远熄灭(或是以另一种更高级的方式燃烧,如果你对此有信仰的话)。
2、意识和火焰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意识这种高等生命现象,比之火焰这种普通物理现象,其本质差别在于,[意识能通过自由操纵物质来改变因果]——这句话就是所谓的[意志律]!
可以说,整个[意志律]的理论体系,就是为了描述意识和物质的关系而存在的,并且[意志律]是符合因果律的。
在解释这点之前,我们先抛出[意志律]理论的全部内容——
3、意识和物质的关系是什么?
(1)意识由物质产生,它不是物质,却不断消耗物质;它高于物质,却不能脱离物质单独存在。
(2)意识反过来也可以觉察物质,操纵物质,最终改变物质。如同火焰由物质燃烧生成,最终还能点燃或加热其它物质(当然它没有自由选择性)。意识能通过“自由选择”来人为改变物质的终极目的,就是改变由[因果律]和[极限律]]决定的宇宙结局,从而最终延长宇宙和意识的寿命!
(3)意识是宇宙中物质进化的必然结果,那些未进化出意识的宇宙,根据[因果律]和[极限律]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久而久之,剩下的宇宙都是具有进化意识的基因,这有那么点达尔文自然选择的意思——你可以称之为☆☆☆宇宙意识进化论☆☆☆,根据量子力学,我们甚至还可以更进一步的说,宇宙的存在与进化就是一步步被意识确定的过程——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以上,即是我的[意志律]包含的全部内容——单向依存+反控物质+宇宙进化。
接下来的问题就要涉及到宇宙的本质了!
4、意识如何改变宇宙的结局?
我们先回答之前[因果律]的第五个问题:“宇宙是否已经在诞生之初决定了宇宙的结局?”
单从[因果律]和[极限律]来看,毫无疑问,是的;可惜宇宙不光是物质,除了物质还有现象,尤其是其中一种“升华”了的高等现象,名为——
意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