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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特雷文还是信不过沈知晏的能力,信不过他能写出优秀的作品。
埃弗哈特深吸一口气,为其据理力争,“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为什么不亲眼看一看《血冠冕》?我到底有没有在夸大,你一看便知。”
“我会看,但不是现在,我会3号以后再看。”特雷文说。
《科幻与奇幻》杂志是半月刊,一个月发行两次,发行日期一个是3号,一个是18号。
今天是30号,距离杂志发行没几天了,特雷文说3号以后再看意味着即使《血冠冕》能刊登在《科幻与奇幻》杂志上,也是半个多月后的事情了。
这与沈知晏尽快发表的要求正好犯冲突。
埃弗哈特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他把沈知晏的要求一五一十地道出,特雷文听得直皱眉,“哼,一个狂妄自大、不讨喜的家伙,竟然提出这种没有自知之明的要求?他以为他是谁?布莱斯?!”
埃弗哈特眼皮一跳,连布莱斯都搬出来了,特雷文对沈知晏的印象真的可以说是跌到谷底去了。
布莱斯是a国近几年最出名的科幻作家,他出生在一个演艺世家,母亲、姐姐都是演员,父亲则是知名编剧,众人以为他要么会当演员,要么会当编剧,结果大学毕业后,他跑去写小说了。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极为明智的选择。
因为凭借着高超的天赋,布莱斯很快就崭露头角,一跃成为a国最知名的天才作家。
与他的天才之名同样出名的,是他傲慢的性格。
布莱斯恃才傲物,几乎没人能入他的眼,这是一种及其令人讨厌的行为,但他的实力放在那里,众人不得不服,人家可是天才,看不起其他人也不是不能理解。
所以不论布莱斯有什么要求,杂志社和出版社都会努力满足他。
而此时的沈知晏在特雷文眼中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存在,他还没有取得像布莱斯一样的成就,就开始提要求了,特雷文直接把他划到不知天高地厚的行列。
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埃弗哈特,他不可能满足沈知晏的要求,他还说,“如果他执意3号就要发表,你可以给他发邮件,让他赶快投别的杂志社。”
埃弗哈特恳求他读完《血冠冕》后再做决定。
特雷文:“我说过,即使要看,也是3号以后的事,你要知道,一星期前我就把要刊登的稿件定下来了,现在排版都已经做好就等着印刷了,我不可能为了某篇稿件再去更改它。”
失望如连绵的雨水尽数浇在埃弗哈特身上,特雷文毫不退让的态度令他心生绝望。
临出办公室前,埃弗哈特回头看了一眼,他看到特雷文拿起黑色的钢笔准备办公。
他记得生产这个牌子的钢的厂商许多年前就已经倒闭了,但特雷文仍执拗地只用这个牌子的钢笔。
其实它并不是那么好用,特雷文之所以常年使用,与其说是为了舒适度,不如说是成习惯了。
特雷文是个古板、守旧的人,一旦他做出决定、一旦他形成习惯就不会再改变,比如他用了多年的钢笔,比如几十年来没变过的办公室布局,比如提前定稿后,就绝不再改动这件事。
埃弗哈特感到了深深的无力。
30号眨眼过去了,31号也悄然而逝,今天是1号,埃弗哈特盯着日历,烦闷地将头发扒拉成了鸟窝。
这两天,他什么方法都用了,特雷文始终不松口,今天下午,杂志社就要把定稿发给印刷厂,让他们印刷出来,眼看事情就要成定局,埃弗哈特快绝望死了。
难道事情真的毫无转机了?
不行,想起大洋彼岸不知面目的青年,埃弗哈特决定再努力一把,他鼓起勇气、端着一张严肃的俊脸再次走进特雷文的办公室。
这一次,他仍旧没有成功,下午,他绝望地看着同事把定稿发给印刷厂。
大局已定,埃弗哈特双眼无神地瘫在办公椅上,连到下班时间了都没注意到,还是同事约翰几次提醒才知道的。
“谢谢提醒,我马上下班。”
离开前,埃弗哈特不甘地看了一眼特雷文紧闭的办公室大门……
特雷文习惯下班后再在办公室里待半小时之后再走,今天也是如此。
29分时,他开始收拾公文包,30分,他准时打开办公室的门准备回家。
刚要踏出脚步时,他发现门前有东西,好像是打印好的稿子。
谁掉的?带着好奇心,特雷文捡起来一看,只见稿子第一页上只有几个单词,是埃弗哈特经常提到的书名。
简而言之,这是《血冠冕》的打印稿,特雷文可以肯定,这一定是埃弗哈特故意打印出来放在他门前的。
握着稿子,特雷文考虑了一瞬,最终把它放进了公文包里。
反正杂志定稿已经送到印刷厂了,他不可能再更改,今天晚上看看《血冠冕》也无妨。
他要找出证据告诉埃弗哈特,《血冠冕》并没有他夸得那般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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