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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app2();</script>
<script>read2();</script>沈知晏在写《血冠冕》时投入了十足的精力,每一句都紧扣心弦,埃弗哈特只是随便瞄到了中间的一句,就移不开眼了,急速分泌的多巴胺疯狂促使他想往下阅读。
“不行,前面还没看。”埃弗哈特咬牙忍住诱惑,向开头第一句看去。
读完第一句,他瞬间进入状态,屏住呼吸、以一种近乎虔诚的姿态、如饥似渴地往下阅读。
精彩,太精彩了!
阅读过程中,埃弗哈特数次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
到了后期,他甚至一度感觉自己分裂出了两个相互矛盾的人格。
一个人格说:快点,别磨磨蹭蹭的,加快速度往下看,我要知道主角经历了什么!
另一个人格说:慢点,看看这美丽的辞藻,看看这流畅的语句,它们是多么的吸人眼球,开满洋桔梗的六月谷地都没它美,你为什么不能停下来仔细品读、摘抄一番?
埃弗哈特纠结坏了,《血冠冕》写得实在是太好了,不论是剧情设计还是遣词造句都相当吸引人。
若是现实允许,他真想把自己变成两个人,一个专注于剧情,一个专注于词句。
可惜现实不允许,埃弗哈特在虔诚、矛盾、纠结等种种情绪的包裹下,如痴如醉地看到了屏幕底端。
看完底端最后一句话,他滑动鼠标打算继续往下看。
可滑下来一看,后面是一片空白!
空白!
怎么会是空白?!
埃弗哈特懊恼地直薅头发,他迫不及待想知道接下来的剧情,他很少有这般急切的时候。
上一次还要追溯到他八岁那年的圣诞节清晨,那时他急不可耐地想知道他有没有收到机器人模型。
现在看着这片空白,他仿佛再次变成了那个八岁的小男孩儿。
“它怎么就没了?”埃弗哈特盯着电脑屏幕幽怨不已,“它怎么就是一篇连载文?”
一分钟内,他叹了不下十次气,即将要第十一次叹气起时,他转念一想,连载好啊!
连载意味着后面肯定还会有许多精彩内容!
嘿,想想还挺有盼头!
埃弗哈特登时恢复活力,手脚利索地把文档翻到第一页,双眼放光地打量它。
他要再次推翻之前的想法,谁说剩下的稿子里没有好的了,这不就是?
而且这可不是一个“好“字就能概括的,埃弗哈特私心认为《血冠冕》完全配的上完美二字。
此时的埃弗哈特早就把上一篇稿子忘到脑后去了,他现在满心满眼都是《血冠冕》。
他无法准确描述自己看到《血冠冕》时的感受,因为情绪太过复杂,根本不是他贫瘠的语言能够形容出的,但他有预感:他马上要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埃弗哈特在科幻与奇幻杂志社工作了七年,七年的时间里他多多少少收到过一些精彩的作品。
但那些作品与《血冠冕》比起来,立马变得黯然失色。
如果把那些作品比作夏夜的萤火,那么《血冠冕》就是散发着灼灼光芒的骄阳。
它是那么光芒四射、璀璨夺目,在它的光辉之下,一切光亮都显得平平无奇、微不足道!
能写出如此卓越的作品,不得不说,《血冠冕》的作者——
等等,《血冠冕》的作者是?
埃弗哈特一愣,他意识到自己刚才光顾着激动了,还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
上帝啊,我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我的脑袋绝对是被门挤了!
埃弗哈特对着文档情绪高昂、摩拳擦掌,“现在,就让我来看看它出自哪位大家之手!”
最终,他在文档的末尾位置找到了作者的笔名,笔名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大写的英文字母“y”。
“y?好陌生的名字。”埃弗哈特的脑海中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记忆,难道是他孤陋寡闻了?
他抬头问对面办公桌上的同事,“嘿,约翰,你听没听过以y做笔名的作家?”
名叫约翰的同事头也不抬地道,“没有!”
“真没有?”
“以我的发际线发誓,真没有,伙计,如果有,我的发际线立马后退三公分。”
埃弗哈特扫了一眼约翰的头发,又想了想他的e国国籍,嗯,肯定了,没说谎。
约翰也不知道,看来不是他孤陋寡闻,埃弗哈特打开搜索引擎,在搜索栏中输入几个单词。
他想或许是y刚出道没多久,大家对这个作家还不熟悉,可能网上会有这个人的信息。
搜索了一圈,埃弗哈特发现网上也没有,y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埃弗哈特略微思索了一番,如此一来,就只有一个可能了——y是某位大佬的新笔名,《血冠冕》是这个笔名下的第一篇作品。
对,一定是这样!
埃弗哈特之所以会这样想,原因是《血冠冕》太完美无缺了,几乎找不出一丝瑕疵,根本不是一个新人能写出来的。
那什么人能写出来?
在埃弗哈特观念中,写出《血冠冕》的人,至少是个有几十年写作经验,年纪和他父亲一样大的长者。
因为年轻人的阅历、笔力无法驾驭《血冠冕》,只有笔力浑厚、思维敏捷、人生经历丰富的长者才能写出这种激昂壮阔而又不失哲理的作品。
抱着这一想法,埃弗哈特用崇拜、尊敬的心情给《血冠冕》的作者,也就是沈知晏回了一封邮件。
沈知晏很快就给了回复。
埃弗哈特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点开邮件。
许多年后,埃弗哈特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刻——当我得知y只是个22岁青年的那一刻,那一刹那,我的心灵受到严重冲击,掀起滔天巨浪。